陳玉珍辯「打人屬言論免責」林月琴怒斥:立院變拳擊台

立法院院會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案時,爆發了激烈的衝突。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林宜瑾及林月琴等人指控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及其他四名同僚涉嫌重傷未遂或傷害罪,今日偵查庭開庭,令人意外的是,陳玉珍竟在法庭上主張打人屬於言論免責權範圍之內,這讓林月琴大為憤怒。
林月琴於今晚在臉書發文批評:「今天是控告陳玉珍傷害罪的偵查庭開庭。她在法庭上說了兩個笑話,但我不覺得好笑,只感到憤怒。她表示,在國會打我是合法的,因為打人屬於『言論免責權』範圍內,因此她沒有違法……你把人摔在地上還是言論免責?你讓對方身上出血還是言論免責?你的法律知識是從哪裡學來的?」林月琴質疑道。
接著,林月琴進一步批評:「打人在『言論免責權』範圍內?那你還在為何要找我和解呢?如果沒有關係,當天立法院拍攝的畫面是假的嗎?驗傷報告也是假的嗎?」她強調說道:「我林月琴絕不接受和解,今天聽到你的言論後,更不可能會考慮。」
這場激烈的庭審展現了兩派立委之間的深刻矛盾與分歧。陳玉珍認為打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被視為言論免責,但這種觀點引發了其他立委的強烈反彈,他們認為暴力行為絕不能被合理化為言論的一部分。










